当前位置:七七学习网文档大全个人创业办税指南浅析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正文

浅析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0-10 20:59:46]   来源:http://www.77xue.com  办税指南   阅读:8661
概要:7、对汶川地震灾区的减免税为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对受灾严重地区损失严重的企业,免征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对受灾地区企业取得的救灾款项以及与抗震救灾有关的减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至20xx年年底止。(三)加计扣除1、对企业研发费用实行150%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www.77xue.com哦 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是新税法规定税收优惠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发展纲要精神,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实施条例中将具体规定企业的研发费用实行150%的加计扣除政策。这个扣除比例在全世界范围内是比较高的,有利于引导企业增加研发资金投入,提高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2、福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较大。关于对安置特殊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是社会和
浅析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标签:国税办税指南,办税服务指南,http://www.77xue.com

  7、对汶川地震灾区的减免税

  为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对受灾严重地区损失严重的企业,免征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对受灾地区企业取得的救灾款项以及与抗震救灾有关的减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至20xx年年底止。

  (三)加计扣除

  1、对企业研发费用实行150%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www.77xue.com哦

  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是新税法规定税收优惠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发展纲要精神,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实施条例中将具体规定企业的研发费用实行150%的加计扣除政策。这个扣除比例在全世界范围内是比较高的,有利于引导企业增加研发资金投入,提高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

  2、福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较大。

  关于对安置特殊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压力非常大,就业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残疾人员更是社会弱势群体,安置残疾人员就业任务尤为艰巨。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福利企业实行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政策,原来对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的35%以上则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直接减免税政策将不再执行。  在新税法中,对该项政策做了适当调整:一是将优惠范围扩大到所有安置特殊就业人员的企业,有利于鼓励社会各类企业吸纳特殊人员就业,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好地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二是实行工资加计扣除政策并取消安置人员的比例限制。这样调整,既有利于使所有安置人员就业的企业都能享受到税收优惠,也有利于把税收优惠真正落实到需要照顾的人群头上,避免出现作假带来的税收漏洞。

  3、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

  税收优惠政策是鼓励企业安置特殊就业人员、扩大就业的重要、有效措施,国家近年来已出台了许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规定,政策审批时间截止到20xx年底。

  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4、汶川地震灾区企业招用当地因地震灾害失去工作的城镇职工

  受灾严重地区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招用当地因地震灾害失去工作的城镇职工,经县级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灾区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执行至20xx年年底止。

  (四)加速折旧

  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五)减计收入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上述产品的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Tag:办税指南国税办税指南,办税服务指南个人创业 - 办税指南

《浅析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文章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范文大全 | 管理知识 | 教学教育 | 作文大全 | 语句好词
Copyright http://www.77xue.com--(七七学习网) All Right Reserved.
1 2 3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