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
无固定期合同不是终身合同 www.77xue.com哦
具体到该案例中某国有服务性企业提出的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三个条件,本人认为,前两个条件都带有企业单方主观意志的行为,不符合客观情况,作为终止条件不妥。拿第一个条件来说,在工作中企业一方完全可以自主地把单位一个部门的工作外包给其他专业公司,这就是说,当单位想终止合同时,就找一个专业公司把部门工作包出去,而不想终止合同时,则不找专业公司包业务。从第二条看,似乎条款本身不够明确,表述不准。如果企业实行的聘用制属于单位行政的用人自主权利,行政领导人有权决定聘用或不聘用。当企业想终止合同就解聘;如不想终止合同就继续聘用。如果企业的聘用制实行由民主评定,由群众决定,这一条作为终止条件是可行的。第三个终止条件没有问题。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作为《劳动法》中所规定的一种合同期限,在《劳动法》实施初期的用工制度改革过程中对保护中老年职工的利益、稳定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时至今日围绕签订和履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所引发的争议在全国范围内较为集中的出现,也反映出该项法律规定在实施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深思。20xx年将是《劳动法》实施后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较为集中的一年,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者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畏惧思想很难改变,另一方面是随着企业对部分有固定期劳动合同的终止行为,一部分合同即将到期的中老年职工对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企盼和对用人单位依赖心理的加重,围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争论无疑将越发激烈。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如何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上,《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20条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无论是初次就业的,还是由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根据以上规定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必须满足以下两个要件:1、需经当事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并将终止条件在劳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2、约定内容应合法,不得把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我们用这两个要件去检测一下本期候诊室中的三个约定终止条件不难发现:1、把公司工作外包给专业公司不属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故将其作为约定终止条件与法定解除条件没有冲突,该约定应为合法。2、把乙方的落聘作为约定终止条件,实际上是把考核结果的等次作为终止条件与《劳动法》第26条(二)项的法定解除条件冲突,故该约定不合法。3、把患某种疾病作为约定终止条件,显然与《劳动法》第26条(一)项的法定解除条件冲突,但如果该用人单位所从事的行业有特别禁忌规定的,劳动者所患疾病又不属需停工治疗进入医疗期管理的,则该终止条件约定应为合法。
鉴于目前规定对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终止条件的范围空间极小,可操作性不强,很容易造成用人单位将大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推向社会,形成不稳定因素,故建议有关部门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和约定终止条件作进一步解释,从而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证劳动合同制度的平稳运行,确保社会稳定。
落实公平对等原则 www.77xue.com哦
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任意选择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如果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则应该约定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但是,符合在本企业工龄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10年的员工,如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则必须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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