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第二章考点提要
会计期间,以一年为一个会计区间称为会计年度。半年度、季度、月份。
我国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主要是与我国的计划、财政年度保持一致,以便于国民经济计划管理和财政管理。
考点14:记账本位币的基本规定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二)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三)编报的财务以会计报告发必须以人民币反映
考点15: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并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凭据。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来源于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
考点16:及时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得以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
各单位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时,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手续齐全、填制规范、书写清楚、送交及时。
考点17:两项原则性的要求:一是编制记账凭证必须以原始及有关资料为依据;二是作为记账凭证编制依据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必须经过审核无误,以保证记账凭证的质量。
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等。
考点18: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设置的会计财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任何单位都不得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私设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
考点19: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目前,我国法规制度中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编制要求、提供对象等都做了明确规定的主要有《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
考点20:《会计法》还规定,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考点21:(2)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并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3)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必须保证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4)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考点22:《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考点23:1、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2、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考点24: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考点25:根据规定,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考点26: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考点27: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考点28: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审计、税务、人民银行、保险监管、证券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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