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政府补助会计和对政府援助的揭示第20号
(1)政府补助是一种财务手段,应该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处理,而不应该通过损益表来抵销其融资的费用项目。由于预计不必归还,补助应直接贷记股东权益;和
(2)在损益表中确认政府补助是不恰当的,因为它们不是赚来的,而是在没有相关费用的情况下由政府给予的一种补助。
15.支持收益法的论点如下:
(1)由于政府补助是由股东以外的资金来源取得的,所以不应该直接贷记股东权益,但应该在适当期间内确认为收益;
(2)政府补助很少是无偿的。企业是通过符合补助的条件并履行随之而来的义务而获得这些补助的。因此,它们应该确认为收益,并与打算用补助来弥补的有关费用相配比;
(3)像所得税和其他税金是从收益中开支的一样,政府补助作为财政政策的一种延伸,在损益表中也对政府补助加以处理是合乎逻辑的。
16.收益法的根本点在于,按照系统和合理的基础,将政府补助在各会计期间确认为收益,以便将它们与有关费用相配比。政府补助如果以收款为基础,确认收益则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假定(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会计政策的揭示")。并且,如果收款不是在一个期间发生的,只有当不存在将补助分配到各个期间的基础时,才能以收款为基础来确认收益。
17.在大多数情况下,企业确认与政府补助有关的成本或费用的期间,是容易确定的。因此,可以将与费用的确认相配比的补贴额,在确认有关费用的相同期间内确认为收益。类似的,与折旧性资产有关的补助,一般应按这些资产计提折旧的比例在各会计期间内确认为收益。
18.与不计提折旧的资产有关的补助,可能还需要企业完成某些义务,因此,应在为完成义务而发生费用的有关期间,将这种补助确认为收益。例如,一项对土地的补助可能是以在规定位置上建造建筑物为条件,在建筑物使用期内将这种补助确认为收益,可能是恰当的。
19.有时,所取得的补助是一揽子财务或财政援助的一部分,并因此而附带着不少条件。在这些情况下,应小心确定生产成本和费用的情况,因这些成本和费用是决定补助是否在会计期间获得的基础。有可能需要按一种基础分配一部分补助,而按另一种基础分配另一部分补助。
20.一项政府补助,如果为了弥补企业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而成为应收项目,或是在将来不发生有关费用的情况下,为了立即向企业提供财务支持而成为应收项目,则应在该项补助成为应收项目的当期确认为收益。如果合适的话,则应确认为非常项目(见国际会计准则第思号"本期净损益、基本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
www.77xue.com的21.在某些情况下,政府补助可能是为了立即向一个企业提供财务支持,而不是作为企业承担特定费用的一种奖励。这些补助可能只限于个别企业,而不适用于整类受益人。对于这些情况,可能宜在企业有资格接收补助的期间内,将补助确认为收益,如果适当的话则将补助确认为非常项目,并通过揭示来保证可以清楚地了解它的影响。
22.一项政府补助可能作为对企业过去会计期内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补偿,而成为企业的应收项目。对于这种补助,应当在其成为应收项目的时期内确认为收益。如果适当的话则可确认为非常项目,并通过揭示保证可以清楚地了解它的影响。
非货币性的政府补助
23.政府补助可能采用将非货币性资产,诸如土地和其他资源转移给企业使用的方式。在这些情况下,对非货币性资产通常需要确定公允价值,并且对补助和资产均按公允价值进行会计处理。有时还采用一种变通办法,按名义金额记录资产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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