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1-3)
②金融资产是否己终止确认。
(5)如果企业已将某金融资产重新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而非公允价值报告的金融资产(见第92段),则应披露重新分类的原因;
(6)应就每类重要金融资产(《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第46段对金融资产的分类提供了指南),单独地披露对其确认的减值损失的性质和金额.以及转销的减值损失。
生效日期和过渡
171.本国际会计准则对于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财务报表有效。允许提前采用,但只能从1999年3月15日(本准则发布日)以后结束的财务年度开始采用。不允许追溯运用本准则。
172.过渡到本准则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在本准则生效日期以前期间的财务报表中遵循的确认,终止确认、计显和套期会计政策不应改变,从而这些财务报表也不必重述;
(2)对于首次运用本准则的财务年度开始前发生的、企业以前也确实将其指定为套期的交易,应按未来适用法运用本准则的确认、终止确认和计量规定。因此,如果以前指定的套期不符台第142段规定的有效套期条件,且套期工具仍然持有,则自本准则首次运用的财务年度开始,套期会计不再是合适的。以前财务年度的会计处理不应追溯调整,以符合本准则的要求。第156段和第163段解释了如何中止运用套期。
www.77xue.com的(3)在首次运用本准则的财务年度开始时,企业应在具财务报表上将衍生工具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并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与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地予以计量的未上市权益工具有关,且必须通过交付这种权益工具来结算
衍生工具不在此列)。由于所有衍生工具(不包括拖定的套期工具)被认为是为交易而持有的工具,因此,以前的账面价值(可能为零)与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对首次运用本准则的财务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余额的调整(属于指定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不在此列)。
(4)在首次运用本准则的财务年度开始时,企业应将以公允价值计量,哪些金融资产和负债应以摊余成本计量,企业同时还应恰当地重新计量这些资产。所有以前账面价值的调整,应确认为对首次运用本准则的财务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余额的调整。
(5)在首次运用本准则的财务年度开始时,现存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套期中的资产负债表头寸,应调整其账面价值以反映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
(6)企业首次运用本准则之前的套期会计政策,如果已包括将现金流量套期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作为资产和负债递延,在首次运用本准则的财务年度开始时,这些递延的利得和损失应予重新归类,作为权益的单独组成部分(不过,这些交易应符合第142段规定的标准),从而按第160至162段的规定进行核算。
(7)在首次运用本准则的财务年度开始前发生的交易不应追溯地指定为套期。
(8)如果证券化、转让或其他终止交易先于首次运用本准则的财务年度开始时发生,则这些交易的核算不应为符合本准则的要求而追溯调整。
(9)在首次运用本准则的财务年度开始时,企业应按本准则第11段的规定将金融工具划分为权益或负债。
(朱海林译 陈毓圭校)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1-3)》相关文章
- 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1-3)
- ›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
- ›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
- › 国际会计准则第3O号-金融机构财务报表应揭示的信息1-2
- › 国际会计准则第3O号-金融机构财务报表应揭示的信息1-1
- › 国际会计准则与国际金融框架
- › 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1-3)
- › 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1-2)
- › 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1-1)
- › 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1-2)
- › 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1-1)
- › 国际会计准则--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第37号(1-2)
- › 国际会计准则--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第37号(1-1)
- 在百度中搜索相关文章: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1-3)
- 在谷歌中搜索相关文章: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1-3)
- 在soso中搜索相关文章: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1-3)
- 在搜狗中搜索相关文章: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