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主企业"到"经理制企业"的蜕变
确立我国企业家地位的实质是人力资本价值化过程,表现为(1)从"权力支配一切"到"资本支配一切";(2)从"企业主企业"到"经理制企业";(3)从"官商合一"到"官商分离"三大蜕变过程的统一。这三大蜕变过程是人力资本价值化的前提。只有真正实现了人力资本价值化或创造了人力资本价值化的氛围,企业家的地位才能从根本上得到确立。依现实条件看,我国实现高层经营管理者向企业家角色转变尚需一个漫长的过程。
一、从"权力支配一切"到"资本支配一切"的蜕变
农业经济社会条件下,企业管理采取的是一种"权力支配一切"的模式。这种模式实质是建立在缘约(血缘、地缘、姻缘、亲缘)关系基础上,权力凌驾于经济活动之上的操纵行为。而在工业经济社会条件下,企业管理采取的是一种"资本支配一切"的模式,这种模式实质是建立在契约(口头的或书面的)关系基础上的资本内在渗透和资本外在扩张行为。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国有企业的建立依靠的是"权力支配一切"的模式。客观上说,我国当时也只有采取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才能在最大范围内,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并通过行政性权力安排在一个"一穷二白"的国度内初步建成现代化工业体系。所积累的重要经验有两条:政治标准高于经济标准,计划思想取代市场意识。从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放权让利"的经典注解就是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由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官员与企业内部下放的过程(王殿志,1999),其结果是所有权被弱化而经营权被强化。应当说,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出现,并不是在减少国有资本委托代理链,而是在人为拉长国有资本委托代理链。国有资本委托代理链的延长,模糊了终级所有者(全体人民)到最后代理者(工人)间的距离,其间任何一层代理方一旦发生侵蚀国有资本收益的行为时,并不会普遍遭受上层委托方的强烈反对,不仅在客观上纵容了"内部人控制"行为的形成,而且还孕育着地方政府官员与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合谋侵吞国有资产的可能性。从以上简单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从放权让利、扩大企业十四项经营自主权、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租赁制的渐进式改革过程中,虽然我们对"权力支配一切"的危害性认识是越发深刻了,但对"资本支配一切"的认识却并没有相应地得到提高。我们总是满腔热情地想在不搞争论姓"社"姓"资"的氛围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但"恐资症"的理念却又经常性地魂牵梦绕,左右着我们的实践。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了国有企业改革"以资本为纽带",较之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中的"以产权为纽带"是一种理论上的创新,其重大意义在于为国有企业改革从"权力支配一切"向"资本支配一切"提供了政策依据。国有资本动态化管理,意味着国有企业将从注重实物形态的资产管理走向价值形态的资本管理,意味着国有企业只有注重国有资本的实物形态、价值形态和证券形态的相互转换才能实行保值增值的目的,意味着国有企业必须注重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有机融合。
股份制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必然要求以"资本支配一切"模式取代"权力支配一切"模式。而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要完成这种模式变迁是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一方面,"权力支配一切"模式下的所有既得利益者(集团),特别是繁杂的国有资产委托代理链中的每一个节点上的局部利益者(集团),还会想方设法以所有权代表身份或以国有资产委托者身份继续隐蔽性地干预企业,对企业利益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盘剥。另一方面,在"资本支配一切"模式下,自认为"企业家身份"而存在的国有企业高层经营者,与其说是手中掌握权力的劳动者,不如说是不彻底的人力资本所有者或知识劳动所有者。至于权力,那只是企业家发挥自身潜能的必备条件,而并非企业家的象征。但是,企业家作为一种商品,究竟该怎样实现其人力资本价值化呢?除了观念上、体制上的问题以外,重大的现实障碍是在国有企业系统尚缺乏对高层经营者经营绩效进行科学评估体系。应当重申的是,如果不对企业家人力资本进行有效评估,不为企业家人力资本价值最大化的实现提供强有力保障,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也是不彻底的、不尽合规合理的。然而,对于那些职业型企业家,实现人力资本价值最大化却肯定是其毕生追求的方向。
- 上一篇:过度关爱员工对公司有益吗?
《从"企业主企业"到"经理制企业"的蜕变》相关文章
- 从"企业主企业"到"经理制企业"的蜕变
- 在百度中搜索相关文章:从"企业主企业"到"经理制企业"的蜕变
- 在谷歌中搜索相关文章:从"企业主企业"到"经理制企业"的蜕变
- 在soso中搜索相关文章:从"企业主企业"到"经理制企业"的蜕变
- 在搜狗中搜索相关文章:从"企业主企业"到"经理制企业"的蜕变